醉书楼 > 网游小说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TXT下载 >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列表 > 第75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50-2(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作者:丝园  加入书架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丝园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全文阅读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最新章节第1037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5(20-02-28)    第103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1(20-02-28)    第103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30(20-02-28)    

第75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50-2(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50-2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律关系

一、基本理念

1.定义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律关系与法锁关系,是以担保物权法和担保法锁法规范与调整的物权关系、信托关系、法锁关系和对世关系,是按照一般均衡原理设计的质权人与出质人相互尊重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所有这些是质物孳息归属的要点之所在。法律是指导性、建设性的,法锁是固有性、链接性的,两者之间是关系密切的。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律关系,指由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范与调整质物孳息归属的制度。其物权化方针是,既要讲究担保债权保护主义,又要适当保护出质人的财产所有权;既要讲究担保债权中心论,又要不唯担保债权中心论。这种法律关系目的在于以一般均衡原理来相对地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质权人不滥用权利、不越权专权,从而进行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譬如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并不必然地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取得孳息的质权即附加质权,孳息亦成为质权的标的,与主物一并占有控制。因为没有到清偿债权的时候,所以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并不必然地取得孳息所有权。到清偿债权的时候,质权人应当可以取得法定孳息所有权,一般不得取得自然孳息所有权。质权人取得自然孳息所有权,容易以其债权人地位对债务人进行压迫或者欺诈,显失公平。经过法律法律关系的规范与调整,可以防止质权人滥用权利或者防止越权专权,从而进行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锁关系,指由动产质权所担保债权及于质物孳息的法锁关系。这种法锁关系是由主法锁关系连接至从法锁关系的,故对于债务人产生了双重的法锁约束力,促使其承认质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对于保全动产质权也有促进作用。相信大多数出质人对于质权人收取孳息是理解和支持的,因为这种做法对于他们是有益无害的。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锁关系是很奇妙的。它可以将当事人的消极物权变成积极的物权,将当事人的消极义务变成积极的义务。当事人积极是正常的,不积极是不正常的。既然可以由普通法锁关系链接到担保法锁关系,就肯定可以由主法锁关系链接到从法锁关系。于是,双方都有一定的法律关系与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甚至于社会关系。所有这些质权关系,都是以法锁关系为中心展开的。

质物孳息归属的法律关系与质物孳息归属的法锁关系,是相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