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11-2
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主要条件
一、基本理念
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主要条件,系指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现实条件和法律条件组成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
应收账款权利质权,是预期类、抵押式、二度间接控制式和三角债式金钱质权,是物权法新设立的权利质权品种。由于是金钱质权,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为许多质权人所追捧。由于是预期类、抵押式、二度间接控制式和三角债式权利质权,质权人需要通过出质人向最终的债务人控制金钱之债,辗转反侧地行使与实现质权,客观上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加强质权保全措施以防万一。
应收账款出质人对于应收账款的控制与取得,尚且存在不确定性、难操控性的一面,应收账款质权人更不例外。
原则上,应当最大限度地满足债权人实现质权和优先受偿权、完全受偿权的需要。实现质权时,最好是采取类似于动产物权变动时的指示交付的方式进行,出质人应当指示义务人将应收账款直接交付质权人,质权人也应当就此减免在此期间的担保债权利息上的负担。
1.现实条件
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现实条件,指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和行使均符合客观条件的要求,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可以满足实现质权的需要。
现实条件,指应收账款质权实现的客观条件或者前提条件、基础条件。应收账款质权实现过程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简单。如有些现实债权不能如期兑现,就说明了债务人缺乏还债能力或者缺乏还债的诚意;有些未来的债权之不确定因素更多,有的企业开始经营得好好的,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受到市场的严重影响而导致资金链条断裂,有的甚至于导致资不抵债而企业破产。
现行的法律规定是不讲究现实条件的,法律没有那么多的功夫谈现实条件,也没有必要谈现实条件。法律只规定一些带有规律性的、可操作性的大的方面,而无规律性的、难操作或者影响操作的小的方面不会规定的。
但是,对于质权人、出质人和应收账款的债务人而言,现实条件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有的债务人确实是不行,即使是打死他也还不了债务,别说到法院强制执行了。
应收账款质权的优点与缺点都很特殊。因为应收账款是金钱债权,故设立、行使、实现质权的清偿债权非常方便。因为应收账款是金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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