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08-2
恶意占有的性质与零物权
一、基本理念
1、定义
恶意占有的性质与零物权,是从技术物权法角度来精确推定恶意占有性质的一种方法,而不是简单地定义恶意占有为无物权占有、无权占有、无权源占有、反权源占有。
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既可以对于恶意占有性质常规性推定进行帮助和修正真假值、是非值,还可以对于恶意占有性质进行开拓性推定,对于各种日常简单的和纷繁复杂的恶意占有,均一律采取“一票否决权”式强制性措施进行预防与禁止,从而收到提纲挈领、举一反三的客观效果。这就是“零物权推定法”的特殊任务与特殊作用。
恶意占有的性质与零物权,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基本点。
一个问题,是如何从有权占有中筛选出无权占有,继而如何从无权占有中筛选出恶意占有。
推定占有以及占有关系的性质,需要结合合同关系或者人事关系、法律关系以及法锁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与对世关系,对于标的物不具备某种等级的管领力、控制力、支配力、排他力、包容力和延续力的法律要件与事实要件的零物权占有上对照考量,需要从占有权、占有制、占有物、占有人和占有条件、占有事实、占有情势、占有形式、占有状态、占有关系、占有时间、占有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研究,继而厘清善意占有的零物权与恶意占有的零物权,以便于确定两种零物权人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
两个基本点,一是恶意占有推定法为基本点,二是零物权推定法为基本点。前者是形式逻辑推定法,后者是数理逻辑推定法,两个基本点都可以以点带面,都可以融会贯通,一气呵成。
恶意占有推定法,是一种很宝贵的逻辑推定法,有着几千年的优良传统,源于民法法理学、物权法理学的发明创造,也为行政法理学、诉讼法理学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判断工具。即使在证据不力、证人怠于作证、证物下落不明的不利情势下,恶意占有推定法也能发挥出特有的功能作用。
零物权推定法,就是零物权源、反物权源推定法,更注重于客观性的推理判断能力,可以与主观推理判断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从而更加精准地恶意占有的性质和恶意占有人的法律责任。恶意占有推定以后,至于恶意、恶性、恶劣、恶贯到什么程度,对于有权占有人之权利的损害到什么程度,对于物本体或者权利本体损害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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