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7-2-22
物权法热点亮点面面观(十二)
〖第一部分:焦点难点问题〗
二、事件简述
(一)前言……
(二)事件简述……
第九件:如何看待物权法在继承优良传统基础上科学发展的问题。
1、概论
(1)四个坚持
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科学发展,是一贯制的战略方针。其中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策略,不光是包括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法制领域也是如此。对于持续发展当代物权法的宏伟事业而言,这样的刺激尤其突出。
我国古代几千年来一直遵循“诸法合一”的传统,长处与短处瑕不掩瑜,新中国新时代制定物权法时,以当代宏观物权法的面貌出现,确立民法而不唯民法,大胆地在民法融入部分行政法、行政经济法甚至于刑法之类的公法内容,这叫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传承下来,并在新时代赋予新的丰富的内涵。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产权制度、人口制度、税收制度、国力评估制度的基础制度,于国于民都是有益的制度。只要社会上还存在级差地租、级差地价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必须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私有制社会是这样,土地公有制之市场经济社会也是这样。
在讨论物权法草案的时候,许多人对于中华民族的法制文化传统容易接受,因为普遍认为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得继承光大。有些人对于西方国家的法制文化传统还不够了解,对于旧政府的老式物权法的精华部分也忌讳莫深,深怕中了腐朽资本主义的毒素。当人们真正掌握普世价值的物权法原理之后,就会认识到过去的思想是狭隘的幼稚的,而以****幼稚病为甚。
物权法颁布实施几年后,已经正式进入创新发展阶段,但继承优良传统仍然不能忽视。认真地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制定新的改进措施,可以事半功倍地完成创新发展的任务。大陆法系国家都面临着新形势的新挑战,试图把已经老态龙钟的旧物权法修正成朝气蓬勃的新物权法,其中一些修法的经验值得认真借鉴。
(2)物权法最大的败笔
首次公之于众的物权法是个试验品,前瞻性、系统性略显不足,应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群众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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