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国企老总或者政府官员,参加革命工作30年后享受的住房补贴一般在20万元以上,最近几年来每人每月享受的住房补贴在2000元以上,最高的每人每月多达10000多元。有的官员所购买的政府经济适用房基本是用成本价取得所有权,用其住房补贴来购买与装饰还有节余。所有享受特权的人,尤其是那些一直吃皇粮的人,上班第一天就开始如愿以偿地获得住房补贴,政府再怎么负债累累也不会拖欠这些人的住房补贴。
在亚得亚纳海沟这一极,20多年来从来没有参加职工住房实物分配和货币分配的老职工们,主要是早期下岗、失业、退休职工们,永远停留于0和负数的位置上动弹不得。享受住房实物分配是0,享受住房货币分配是0,因而,住房所有权是0,住房保障权是0,法定的特别所有权是0,法定的特别债权是0,法定的特别人格权是0,法定的特别人格权是0,以及出租房屋的收益租赁权是0,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是0;因为所有的物权、债权、人格权、优先权长期处于0的状态,其物权、债权、人格权、优先权日益贬值,而商品房购买价、承租价日益高涨,所以其全部权利进入到大负数行列。与在喜玛拉雅山这一极的巨大差距有增无减,日益严重,令人发指。
既然职工住房补贴双轨制之极端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现象这么严重,下岗、失业、退休职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几十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法令的保护而损失这么巨大,为什么这么多年却没有得以根治?为什么没有引起整个社会的轰动效应?
这里面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与政策上的不透明性和老职工们的觉悟程度有关。国企单位参照机关单位住房补贴政策实行,这样的政策一直是保密的和不对外公开的,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这样的政策规定。即使后来知道了并开始维权了,却不知道从何入手。关于责任主体,关于维权方式,关于法律规定等,所有这些基本不懂。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下岗、失业、退休职工,虽然没有取得住房补贴,却居住着企业或者政府的公房,有的人私下出租其居住的公房谋取私利,取得的租金收入基本上超过早期住房倾向分配的政策标准,这一类人宁愿息事宁人,宁愿当缩头乌龟也没有维权的干劲,只要求得上几千元的住房补贴就算了。
二是与现行体制有很大关系。审批权帝国主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官僚主义是最强大的势力,企业、政府和地方法院组成了铁三角利益同盟,公开违抗住房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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